古城片断

e_fun 发表于 2007-10-07 13:56:17

快离开丽江的时候,想通了很多事。比如:

定期辞职是很有必要的,因为工作总会有,但Long Vacation只能自己给自己。

失恋了自己会好,可是厕所和台灯坏了非修不可,比失恋还烦。所以凡是失恋想死的人,让他死好了,免糟塌社会和米饭。

穷了,只能像少年男女那样,躲在家中拿温存当节目。

尽管早被猪油蒙了心,我还是相信爱情,十年如一日。

以后孩子要是问我:“妈,你从来不存钱,钱都花哪儿了”。我会跟她说;“穿光了。”

没个性怎么写文章,有个性当然就要耍咯。

美梦就应该转瞬及逝,否则美梦就变成现实了

以后的生活,我要让遗憾的次数最大可能的减少。

向往的生活和自己一定不能设想与计划,就像奇迹不能被盘算一样。


东巴象形文字


天天都能看见学美术的孩子在写生


老谢的院子,也是我们每天的游乐园


那段时间烟量和饭量都惊人




每天把衣服殷勤地晒在院子里,不到半小时就得忙不迭收回。再过半小时,阳光又出来了,于是周而复始。因为这些简单而琐碎的生活开心不已。


接近大自然,你会对生命减少恐惧。在城市生活,一切仿佛人定胜天,渐渐将上天的工作揽在肉身上,当然吃苦


古城上的天空安静的很,不能低头,因为全是游客。

最有名的四方街,不喜欢。


老谢的烟灰缸



石榴又红又便宜。大的才1块5一个。



大水车旁的许愿牌,全是骗游人钱的。傻子才相信这种许愿



古城里最讨人爱的一条街——五一街


清晨8点看见这样的景致,只有心灵粗糙的人才不会被打动


一把年纪,也只有到了那种地方才有勇气做出上山采野花的举动
收藏: QQ书签 del.icio.us 订阅: Google 抓虾

五月的戒指

e_fun 发表于 2007-10-03 16:49:34

我的戒指都有名字,我取的。

曾经想过没有Tiffany决不结婚,可现在觉得这样的想法很媚俗,会鄙视自己的幼稚。有一次和Leon逛了Tiffany专卖店,小子一直故作镇定却面有难色,出门的时候我说:“今天省了七万块哦。”Leon会心地笑了,说“是啊,以后多逛逛,逛得越多我们省得越多。”从那以后我对于婚戒再没任何真心的期盼。
妈妈从圣彼得堡回来曾带给我一堆swarovski,项链、胸针和一枚镶了三颗水晶很shining的戒指。戒指很正规,给淑女戴的。手寸正好是我的无名指,像极了一枚婚戒。看见它我总是想起我那胎死腹中的Tiffany,于是我把Tiffany作为名字给了它,聊以自慰。

去年生日Leon送我一枚Folli follie的大戒指。四个错落的圆圈像Jane Austen书中经常描写的舞会上的男女。于是我叫这枚戒指为Mr. Darcy——这个让我沉醉的男人,具有我所设想的一切,一年来我戴着Mr. Darcy走过了一个个不同的地方,它身上沾有我的泪水和汗水。

今天,我拿着Mr. Darcy去Folli follie店里保养,碰巧看见了一枚镶有“5”的戒指,我立刻欣喜地买了下来。戴在食指上很有专属感,觉得它就是属于我的。这是我送给自己的第一件首饰,于是我给它取名“小舞”,另外再加多一个英文名“Mayday”。


妈妈的花园常年有花,栀子的香味是我最喜欢的
收藏: QQ书签 del.icio.us 订阅: Google 抓虾

分开旅行

e_fun 发表于 2007-10-02 13:14:58

刚打个电话给Leon,小子不知道从哪里弄了辆车,正乐呵呵地开车前往凯里。他开心地说要去那里的苗寨,在山村里吃正宗的酸汤鱼。明天会去镇远古镇。我有点嫉妒,因为我正在满是油烟的厨房里为自己炸鸡翅。

Leon说你不是一直想去厦门吗,明天买张机票还来得及。就是懒得动,不去了,我愿意为旅行者做留守家中的那盏灯。翻出以前买的《喜马拉雅》,啃着鸡翅看着。向往着那片离天空格外近的土地。明年的计划一定要成行啊,如果来得及最好能从尼泊尔进藏。在老谢店里遇见一个重庆女孩,她说她已经离开家37天了,在尼泊尔待了一段时间,签证简单得只需要护照和照片。

旅途上的惊喜总是超乎想像。就像这次,我竟然意外经过并看到了向往已久的马岭河大峡谷。那种突如其来的震撼与恐惧让我难以呼吸。这个被喻为“地球的伤痕”的大峡谷一直在旅游杂志中不断被提及,我为了见它做过准备查过资料,但都因为路途艰难而作罢。从未想过它就这么突然地出现了,贫穷而壮观的黑色峡谷在阴云笼罩中 让人颤栗。悬崖边挂着汹涌的白色瀑布,让我不敢下车去拍照,只能傻傻地任由车流推着向前,把这份惊喜失措留给回忆。

在丽江买了很多装饰品,从东巴神的面具到避火的鱼型风铃,还有靠垫、灯罩、木雕,笔筒、银器,以及几张全是人声呐喊的CD。我要用它们来装饰我的书房。我已经想好了,新房里我会将一个房间完全布置成高原的感觉。喜欢那种原始的艳丽色彩。买了太多东西,箱子在去机场的路上被一个纳西女人拎坏了,难得没发脾气,实在太多了。

希望Leon能带回来好看的图片。他比我会拍照,也愿意背上相机和镜头到处走。春有百花秋有月,夏有凉风冬有雪。人都需要离开熟悉的环境和人一段时间,去发现生活的奇妙与不同。放手后我们还能回到彼此身边,这样的感情才自由而坚持。希望他能在没有我的生活里发现更美妙的事,让他的快乐和我一样丰富而不拘泥,让我心里能够一直对他涌出羡慕与崇拜的感动。这样的共同成长才算是步调一致。


兴义,黔西南最偏远的城市,再往西进入云南境内。
城市很破旧,但有很著名的自然风景。马岭河大峡谷就在这里
这是车子经过兴义郊外拍摄的


真实的景色非常美,这种时候才能体会到开车旅行沿路看风景的妙处。
走到这里时并不知道再往前能遇见马岭河。



我的一小部分收获
收藏: QQ书签 del.icio.us 订阅: Google 抓虾

长假

e_fun 发表于 2007-09-30 16:40:51

终于有时间好好整理丽江的图片了。过去的一个礼拜快速而忙碌,适应了不少,身体也照例开始发烧。kiki常说我是心理控制生理的人,每当变幻时,总会发烧。
我的长假已经在9月度过了,即将来临的7天是用来过渡的7天。哪也不去。整理房间、整理照片和游记、看书看碟,还要遵循kiki的嘱咐把连续剧《奋斗》买了,在家好好学习。

回家前,把信箱里能吃的外卖单都拿了回来,只要必胜客吃不死,我就天天让他来宅急送。Leon的宝贝车停在楼下,每天早上远远看一眼,只要没丢都懒得去管。谁叫我是杀手呢,昨天同事还说只要我开车,上海天天是无车日。我已经想好了,只要拜托Leon同事的老婆载我去超市买一次东西,就吃喝不愁了。

每天上班时走在人民广场,总会眯着眼将上海的天与丽江的天对比。这里永远不会出现那样绚丽的孔雀蓝,仿佛人是沉没在大海里一样的蓝。看着雨从远处走来,淋在身上,仰着面却能被阳光晒得火辣般疼。

下雨就在院子里和阿宇小勤下棋,耳边环绕着老谢那些闷骚的音乐。饿了就买一份配上韭菜和薄荷的炸土豆。老谢心情好就开一瓶红酒叫我们陪他喝,而他心情好的时候还挺多。
一到晚上,就挖空心思玩各种游戏。就着老谢小酒馆的灯光和抬眼就能看到的漫天星星,在院子里捉迷藏。不敢呼吸,蹑手蹑脚,那时的紧张差点让我缺氧。所有人都说捉迷藏好玩,真的开心。我最爱捉弄阿宇,逮住机会就把他往前推。小勤最可爱,总是很自觉地原地转五个圈。

丽江、束河、白沙、福国寺,是我在丽江待这么久唯一去过的几个地方。每一个都很享受,每一个都不一样。现在的心情,不像刚回来时那么激动不安了,但仍然想念。回忆起来会有笑意。对那份意外收获的完美感到忐忑与后怕,仿佛之前走错一步一切就会消失,还好已成记忆,无法改变。




这只叫和尚的狗狗,是老谢三只宠物中最有性格的一只。这天它就是不肯离开我,于是陪着我坐在小四方街上一直晒太阳。


一个清早,我睡不着。走到了山上,想看看古城的全貌。


喜欢这张照片的理由是因为“真实”。我的皮肤真是经得起考验啊,而且我的绿眼睛也被真实反映了,相当的写实。


束河的一个小酒馆,有着浓烈的色彩和很舒服的沙发。店主是个摄影高手,这样带点专业性质的酒馆很多。


在丽江著名的酒吧街。但我不喜欢这里,吵得人头晕。全是妈妈桑一样的大娘在扭着大屁股嚎叫。


丽江到白沙的路上,田野非常迷人。小勤偷玉米了,阿宇说他偷少了,于是又偷了两个。


束河还有这样的酒馆,直接放张鸦片床在院子里。




束河的水比丽江更多,整个古镇也更安静秀致。老阿妈就在小河边卖菜,看了都觉得蔬菜很可口。




一张妙手偶得的照片。这就是卡片机唯一强的地方,能去到一些单反无法到达的角度






束河城外,远处两个单车手是我第一天就认识的一对情侣。男孩从成都骑单车花了十天时间穿过稻城、理塘到达了丽江。




在那边,大石桥好像是每个小镇都有的建筑
关键词(Tag): 丽江 束河
收藏: QQ书签 del.icio.us 订阅: Google 抓虾

疯子

e_fun 发表于 2007-09-28 19:29:41

安妮宝贝的《莲花》我也看过,除了个别矫情的词语,这本书还是让我读得很舒服。书中一直描述的墨脱,在我这个地理匮乏的人看来跟乌托邦一样虚幻而神秘,遥不可及,也不会去及。

刚才,我正在大口吃着人间烟火,有肉有汤,满嘴胡吃海塞,一个疯子的彩信发过来了。就两个字“墨脱”,然后是下面这张照片。我差点把汤倒进鼻子里。

早就知道他向往墨脱,也是看了《莲花》之后。也知道他前两天已经出发去了西藏,看到了雅鲁什么大峡谷,还有南伽什么山。可总觉得墨脱还远,还远⋯⋯

这一路的艰难与震撼只有等着这疯子回来再慢慢问了,因为他的手机经常处于没有信号的状态。不过可以看看他的blog,疯子名叫科比。

收藏: QQ书签 del.icio.us 订阅: Google 抓虾

Hello,stranger(3)

e_fun 发表于 2007-09-27 00:52:44

初夏五月天,是谢天天最爱的季节,拖拖拉拉地踩着拖鞋,塞上iPod,她准备逃离她新婚的家一段时间。爱上一个城市或许和厌恶一个城市的理由一样——都是因为这城市里的人。于是,她来到了我在的城市里。

我的生活比谢天天独立,朝十晚六的手指工作者,三十天一个周期等着按月出粮。我毫不脆弱敏感,对事物冲动而充满好奇。自然,我的生活也比谢天天精彩多了。我太清楚她为什么来找我了,因为我是她童年、青年的折射体,我的自由能焕发出她对过去最真实的好感。

一见面,她给了我一个树熊般的拥抱,趴在我的肩上差点哭了出来,第一句话就是“我是不是老了很多?”我翻了翻她的眼角说:“眼霜多久没用了,算了,估计你睡前还是不爱洗脸。”

我连拖带拉地把这只安心不想使劲的树熊弄到了我家里,斜着眼看着她:“已婚妇女,你怎么一点不像别的小妇人那样。人家结了婚个个红光满面,天天跟打了兴奋剂一样,不光嗓门大了,连胸都大了,幸福得恨不能融化了全世界。你怎么像个受气的童养媳啊。”

谢天天把头埋在沙发里有气没力地说:“求你了,是朋友就别叫我已婚妇女。我自尽的心都有。”

“你还好不是奉子成婚,只要没孩子,你就当你们俩非法同居不就得了。也就你了,天生瞎操心的命。”

谢天天没回话,从沙发上坐了起来,盯着窗外的通明灯火说道:“看着城市的灯火,就相信这红尘果真有万丈,想逃也逃不了。今晚不如我们去买醉吧。”

说起来挺豪气,可老天爷和我都知道,谢天天只要三杯威士忌加冰加橙汁立马醉得不省人事。我暗自庆幸,还好车还没洗。

整装待发,我们俩美美地看着镜子里的彼此,开心地笑着。她其实一点没老,只要她时刻有着这样的笑容。我想起了学生时代的谢天天,活跃地参加着校内各种文艺活动,一副好嗓子在合唱团里永远是最佳的旁白朗诵者。我被家里逼着练钢琴,她则是很早熟地觉得二胡很美,特例独行地选择了民乐。瘦弱的她来回拉动琴弓的样子颇为仙风道骨,惹来了不少追逐者。

每个城市也许都会有一块区域是专属于夜晚的。酒精与香烟陪衬的流光逸彩,每夜每夜,永远殷勤地安慰着每一颗渴望躁动与倾诉的心。我和天天挑了一个音乐动人的酒吧坐下,传入耳里的Lounge让人酥软得只想点上一只烟。

通常,我的烟量由我的工作量来决定,但一到酒吧则规矩全无。此时的香烟更像一种零食——可以同时供给手、鼻、口、心的零食。天天虽然很少抽烟,但她从不以健康为理由限制我,这个细节让我窝心了很多年。此时的我并不太想听她过多倾诉,倾诉的过程一定是个用力组合回忆的过程。对待婚姻,无论是快乐还是痛苦都应该糊涂点。这样,与人与己应该都不会太累吧。

“一次遇见一个男人,很自作聪明地向我介绍他自己:我生活很健康,从不抽烟喝酒。我一听就来气,对他说,你说的这些不良嗜好我全有,还外加一条熬夜。”

于是,喝了点酒我开始和天天瞎聊。

“这男的一听马上说,没关系,我尊重你的习惯,我可以接受。我一听更来气了,我他妈干嘛要你接受。于是我对他说,其实这是我的护肤秘诀。熬夜、抽烟、喝酒有助于肌肤健康晶莹透亮。靠,那男人愣了愣居然相信了。”

天天眯着眼看着我笑:“这年头,男人都自信得没来由。你就让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好吗,非要告诉他残酷的现实。”

“关键这男人太丑了,丑得我都不敢看他。无法用眼神对抗,只能用语言还击。”

“那你还跟人瞎掰,越丑的人越该远离,对他也是一种人道。省得他看你看得太深情,从你的瞳孔里寻找出难看的自己,白白让自己梦碎。”

“我也发现了,男人那种时候都跟打了雌激素一样,柔情似水得很。眼里冒着泡,一汪一汪的。我真怕他的隐形眼睛被大水冲出来。”

“你放心,男人跟女人一样,自信跟容貌成反比。你先别管这自信有没有来由,至少人为那张厚脸做的大量前期准备就得尊重。先天不好还不让人以勤补拙啊。”

“说得也是。这比彩妆难多了。回到家说不定还得吃一只老母鸡才能压惊。那我忍着胃疼跟他瞎掰也能比上活雷锋了,不然这股子气他发不出去会憋坏的。”

“不要脸⋯⋯”

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永远这样,不需要玩乐游戏或者参观某种名胜,更没有任何目的和计划。只要给我们一个舒服的地方,我们就能开心地一直东拉西扯下去。

过去的谢天天单纯得有些一根筋。相信爱情、相信至死不渝、相信天地合,乃敢与君绝。她的初恋是一个很瘦很高的男孩,白羊座人,冷酷自私、思维跳跃、注重衣着,有轻微洁癖。谢天天爱他爱得痛心疾首,天上人间。分手后整整瘦掉十几斤,她妈劝她喝碗菜汤都喝不下,只能偷偷在一旁流眼泪。

而此时在酒吧摇曳的灯影中,谢天天的初恋,那个她17岁,19岁,20岁,22岁都犯过的错误,正在不远处看着我们。
收藏: QQ书签 del.icio.us 订阅: Google 抓虾

坐标

e_fun 发表于 2007-09-24 21:05:24

每换一份新的工作,心里总有记录下来的需要,就像用一个个坐标确定下过去和现在的我。从而也确定了工作之间那些美妙令人怀念的空隙,仿佛城市间的大片绿野,永远有着沁人心脾的芬芳。

时常会觉得人生是一场螺旋上升的阶梯,过去和现在交迭,只是现在的位置与心情高于过去,于是处理的方式也就不同。在丽江的快乐让我有回到高中的错觉,而现在我的心情就像当年心不甘情不愿,来到老妈的家乡上海念大学。想家、想朋友、想念那些风高云淡、肆意挥洒的生活。

今早,走在人民广场。在人群中用双臂奋力推出一条路。如果不是耳朵里的iPod安慰着我,我一定又怒了烦了。在车上一直劝自己,该回来了,能放弃吗?不能就面对现实吧。不停深呼吸,不停分散注意力,不听那些在云南听的音乐,我不能再让自己像大一的时候那样任性,那么轻易就会意志崩溃。

其实,新的工作是我愿意尝试的。不再涉及电影、不再写肉麻又做作的文字,一个对我而言全新而知之甚少的领域。于是,从踏进办公室到离开,我一直处于高速的接纳与询问中。我已经看到了可能的困难和已知的强度,焦虑、忐忑、放弃、不准放弃,是我今天整个的心情。晚上8点,离开新公司大楼的时候,我跟Leon说,我好想哭啊。

不知道自己要什么,不知道自己为什么。我只知道我这样做,选择继续在城市干一份稳定的工作一定不是为了我自己。对父母,对Leon这都是让他们定心的责任。否则,我一定放任自流,到处流浪。

刚吃完晚饭,已经九点了。一回到上海我总是很有记性地知道每天吃善存喝豆奶,食不知味却乐于做一个保命的人。Leon后天就离开上海了,而我可能国庆期间还要把该约的稿子作好策划分配出去。他走了,我只能每天挤着公车上下班,在人们的汗臭中望着公车狂奔。依然想哭却狠心不准自己哭。我需要他的时候他总是不在,生病也是,难过也是⋯⋯

也许我深信自己扛得住,以前那些发疯的日子还历历在目,怎么能让自己重蹈覆辙。不就是思念吗,又不新鲜。明天上班记着带包烟去就好。
收藏: QQ书签 del.icio.us 订阅: Google 抓虾

艺人

e_fun 发表于 2007-09-24 19:25:44

收藏: QQ书签 del.icio.us 订阅: Google 抓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