困,那怎么办了

e_fun 发表于 2005-07-15 13:16:56

一个礼拜熬了两夜,困得我皮肉分离。上次是为了赶稿,这次是为了爽。三点钟老辛准时离开,蹄子这时居然没忘路。我和榧子继续拖着汗臭千年的身躯和蓬乱一世的头发在沙发上横陈,没有粉红色月光,也没有喜极而泣。熬到后半夜唱不动了,Leslie成了我们共同的选择。让空气被这个死男人包围三个小时的经历还是第一次和旁人分享,虽然榧子的专业知识还需提高,但感觉仍很窝心。

突然庆幸滴答不在,否则我的耳朵和眼睛不能得到这么纯净的享受,参杂小钟的Leslie就像在咖啡里煮大肠面一样,岂止奇怪二字了得。

现在的我,耷拉的眼皮能压碎不止一根牙签,可还是要记下这舒服的一夜,睡睡听听,恍惚醒来又能看到他,发出的感慨即刻就有人回应,既养眼又顺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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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居然才发现

e_fun 发表于 2005-07-14 11:35:4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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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ave me alone

e_fun 发表于 2005-07-09 20:02:26

手里好多事要做,可一件都不想做,今天看了一张[托斯卡尼艳阳下],意大利的乡村让我难过。

以前一起学法语的同学都走了,我却因为签证留了下来,每每看到他们放在同学录里的照片,都会发愣。戴上耳塞,闭上眼睛,想象自己身在蔚蓝海岸,有champagne和fromage陪我吹海风,我反正一向很会让自己做梦。

欧洲一直是一个引诱我的梦,Sophie Zelmani在《Going Home》唱过 “dreams keep me young”,可我一直记得另一句 “my dream is killing me”。我就在这样的刺激里不断涅磐,却依然痛苦。

Lea去年回来过,在巴黎也经常给我打电话,她打三份工哦,好替她难过,这么懂事,其实家里环境不错的。她想嫁法国人我一直知道,但她很有原则,不爱她的她不要。

前两天Emile也回来了,小丫头长胖了,估计baguette 吃多了。听说刚去巴黎时天天哭,东西又贵,只敢吃baguette和一些便宜的蔬菜。Lea也是,现在看见土豆和番茄就想吐。半年前在步行街遇见Pacino,一头愤怒的头发两只发黑的眼圈,开他玩笑,是不是想Emile想成这样的。他没说话笑笑。顿时觉得说错话,不知怎么补救才好...

Angele说了一件很搞笑的事。刚到昂热时,她走在街上,一个四十开外的法国人走上来对她说 :“Tu va faire l'amour avec moi”(你要和我做爱吗?) Angele愣住,然后回答 :“Non, merci.”(不用,谢谢。)

Christophe更好笑,有一次乘公交车,先问好了朋友乘哪一路。临上车售票员说不到他要去的地方,并给他指了另一个车站。他走过去再问,说也不是,对方同样给他指了再另外一个...问了一圈他干脆打车,然后回去的时候乘公交...刚踏上返程车,居然遇到第一部车里的售票员,“vous trouvez?”(你找到了?)对方笑嘻嘻地问,他差点想挣扎着抽他。

意大利人好像比法国人更随意更有乡下人的傻气。从[托斯卡尼艳阳下]就能看得出。欧洲大陆里意大利人在礼仪方面是最被恶搞的,泊车、点咖啡、排队买东西,从来都是一团糟,是被别国同胞恶意模仿的对象。

意大利语、西班牙语和法语其实非常相似,不论是语法还是发音。他们的差别就像上海话、苏州话和宁波话。可意大利语却从来不被认为悦耳优雅,因为它实在太硬太粗了。法语之所以难学,通常被认为难在词语的阴阳性和繁复不可变通的语法对应。确实,可最让我头疼的是,不同词语相配搭时,根据习惯他们都会加些不同的字母在其中。一开始不明就里,很是厌烦,后来才知道,法国人这样做,惟一的作用就是为了发音优美。比如末字母的辅音一定要和下一字母的元音相拼;A 和 la可以单独用,A和le却必须合在一起变成Au,因为发音会别扭;A 和 Il 单独连用时,中间一定要加个T,这也只是为了拼起来好听。所以,在法国你的文化程度有多少,瞒是瞒不了的,一开口就露馅了。

不过,现在的法国年轻人越来越不注意语法和发音了,就连那个很出名的拗口的小舌音也再没人认真地发出来,只简单一声 “he”就带过。外国人学得比以前省事,但法国文教部却很是郁闷。现在的人听《马赛曲》时,一定会受不了里面那古味十足的小舌音的。

妈妈去年自己去圣彼得堡玩了一个多月,好羡慕她噢。买了好多纪念品,只给我带了几盒施华洛士奇和一瓶“Deep Red”。故意拿照片羡慕我,说她很久没有照得这么好看了。她的朋友还找了一个帅帅的男孩子做她的导游。看我不高兴,答应下次带我去,介绍这人给我认识。我白她一眼,你女儿已经有男朋友了,没戏了。然后把自己反锁进房间,死命地生闷气,接着又进入了无尽的欧洲幻想。妈妈都50岁了,不和她比,我比她小一半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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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生躁动狂 卢塞尔·克劳 Russell Crowe

e_fun 发表于 2005-07-08 11:45:19

除了袋鼠、考拉还有梅尔·吉布森,他是澳洲最有影响的野生动物。


Aggressive
      美国时间2005年6月6日凌晨4时左右,纽约SOHO地区莫瑟街酒店内,服务生内斯托尔·埃斯特拉达被一部愤怒的电话砸中,面部擦伤,随即送往圣文森特医院治疗。肇事者被捕后在警察局里呆了6个小时,其间留下了指纹,并被控二级谋杀及持有武器(即那支愤怒的电话)。随后,以太阳镜避目,身穿牛仔裤蓝色夹克的被告,戴着手铐被送到了曼哈顿刑事法庭,在那里他获得了暂时保释,9月份再次出庭。此案的刑事诉讼书上写道:“被告,卢塞尔·克劳,承认他拿起电话掷向了原告,因为他当时正在气头上。”
      尽管这只大刺猬一再声称,他的坏孩子形象是媒体一手炮制的,但他冲动、好斗、极富攻击性的名声却是由来已久。先不说他粗鲁地拒绝记者采访、向别人的脸上吐烟圈、殴打群众演员这些破事儿,我们再看一下他比较有名的几次暴力演出。
      加拿大时间2003年,拍摄[铁拳男人]的现场,与自己一名澳大利亚朋友兼保镖发生争吵,双方僵持难下,均怒不可遏。卢塞尔以男主角的绝对权利巧占上风。据他说,是因为对工作严格要求的结果,一时按耐不住。
      英国时间2002年3月,英国电影协会颁奖礼的录制后台,将一位自作聪明的电视制片人推到墙角威胁:“你怎么敢胡乱剪掉我刚才说的话?我可以向你保证,你绝对没法在好莱坞找到工作!”这可是他的原话!
      澳大利亚时间1988年,24岁的他刚进演艺圈,与一位剧组工作人员发生冲突,那可怜的人被打得鼻血常流,还没拍过半部影片的他,被导演狠狠地踢出了剧组,一颗未来的巨星险些就此陨落。 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他的体内仿佛住着无数冲动的小鬼,为此他正与妻子陷入婚姻危机中,并向刚举行洗礼的儿子写下保证书。冲动过后的他往往会态度诚恳地公开道歉,“我对于这件事情感到非常抱歉,对发生的一切表示遗憾。事实是我做了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,这也许是我一生中最令人羞愧的丑闻。我现在掉入了井底深渊,无法说明现在的生活有多黑暗。”至于他每次为自己辩护的理由也都很幽默。比如这次的失手打伤服务生,被他归结为“时差,孤寂和肾上腺素”等综合的影响。

Band
    作为澳洲乐队“30 Odd Foot of Grunts”的主唱兼吉他手,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卢塞尔·克劳,丝毫不能免俗地留着“猫王”一样的发型,信誓旦旦地要用音乐冲出羊群。第一支单曲名叫《我想成为马龙·白兰度那样》,走的当时流行的美式乡村摇滚路线。这首歌很难评价优劣,因为它实在太有远见了,时至今日来看,卢塞尔·克劳实在不比当初的马龙·白兰度差多少。不过这位老兄也够大条,在单曲打榜时承认,他写歌时其实一部白兰度的电影都没看过。组乐队是他最初的梦想,不过就像苹果公司的电脑永远没有它的Ipod卖得好一样,乐队直到今天没有被解散,完全得益于他在电影上的成就,这方面,他的脑子可比基努·里维斯转得快多了。2000年[角斗士]的成功,直接产生的后果就是,当年八月份得克萨斯疯狂的一晚。这个心痒已久的二流吉他手兼歌手,终于能堂而皇之地站在美国土地上放声大嚎了,去他的Billboard,人一张票也能在E-bay上买500美金。
    随着他在电影圈越混越熟,他不羁的创作才能也如滔滔江水般绵绵不绝,和朱迪·福斯特成为好朋友,就让他一时兴奋写了一首《Other Ways of Speaking》送给佳人。

Careless
      十岁时就因为橄榄球比赛摔掉了门牙,二十五岁才把它给补上。并不是因为门牙掉了有碍观赏,或说话会漏风,而是因为影片[决战怒河]的导演一再坚持,他来掏腰包都可以,只要卢塞尔肯把这牙给补上。卢塞尔的“粗”不是我们常人所说的粗心大意,他的粗是明白以后的无所谓,有点愣头愣脑有点超然物外,就像他拍完[美丽心灵]后,决定在死后把自己的大脑贡献给医学研究,真不知道是敬佩他还是安慰他,演了回名校教授,就走不出爱因斯坦的阴影了。
      在1995年的影片[凤舞狂沙]的后期剪辑时,还只是个次要角色的卢塞尔建议导演山姆·雷米,如果保留他与沙朗·斯通那段激情戏,这部片子可能会获得更高的票房。事后证明,保留了这段戏的录像带如今在澳大利亚仍有非常高的出租率。

Daftness
      对性情中人来说,冲动是恶魔,癫狂则是他们的本性。在电影——这一他惟一愿臣服的事物面前,这个粗枝大叶的大男人的表现,既可爱又让人无可奈何。
      几周前,[铁拳男人]终于拍摄完成。按耐不住兴奋的卢塞尔显然对新片非常满意。在儿子的洗礼仪式上,他邀请了大约100个朋友,在他那豪华的家庭影院里放映了这部影片。完全忽略了本该是主角的儿子。事后他被怒不可遏的妻子处以了严重警告,一帮好友预测其婚姻将由此亮起红灯。
      一年零五个月前,应电影[铁拳男人]需要,进行拳击训练,一不小心痴迷其中,致使肩部脱臼必须卧床。整个剧组拍摄为此浪费了两个月。
      两年前,为了[怒海争锋]中几个几乎可以忽略的拉小提琴镜头,请了一名专业教师教授其小提琴,并有模有样地学习了几个月。
      七年前,通过长时间阅读小说,获悉自己只有182cm的身高远不如[洛城机密]中的巴德警官那般魁梧,专门找了一个又矮又小的平房,每间房门他都必须弯腰经过。据他说,只有这样才能找到巨人才有的缩手缩脚的感觉。
      还是七年前,在[洛城机密]的作者詹姆斯·埃尔罗伊处得知,巴德警官是一个从不喝酒的人,顿时抓狂对作者大叫:“得了吧,你以为是1953年啊,他可是个蓝领警察,你对我说他就算换班时,也从不喝兄弟们喝几瓶啤酒,你不是逗我吧?”詹姆斯只扔了两个字“当然”。事后据这位嗜酒如命的哥们儿说“整整五个月零七天,我一滴酒都没喝。那是我生命中最难熬的时期。”

Extremist
     “如果有谁在寻找最适合拍摄电影的人生,我认为我有必要去帮一下忙。”
     “我真不明白那也能叫电影?我简直被米拉麦克斯打倒,他们决定发行这部边角料拼凑的粗俗影片,里面的我实在难看死了。”——记录他心爱乐队“30 Odd Foot of Grunts”的影片决定全球发行时,他如是说。

Family or Fragile
     出生在新西兰,四岁后迁到澳大利亚的悉尼,父母以经营小旅馆和送餐为生,致使家庭经常流动。六岁起,便陪着父母去影视片场送餐,由此获得多次充当临时儿童演员的机会。
直到14岁才第一次住进属于自己的房子。
   这个大胡子男人内心其实很脆弱,一生最爱的玩具是孩之宝生产的Active Man,他一直渴望有一样东西能保护着他。2002年在伦敦一家餐厅发生争执事件后,他解释说:“我最近压力太大了,太久没有见到我的父亲和女朋友,我现在就要回澳大利亚去休息一下,我见到他们就好了。”
   2001年的奥斯卡上,专门带上了祖父的英国荣誉勋章,展现给世界人民观赏。并邀上一帮好友,骑摩托车环澳大利亚4000英里以庆祝他荣膺影帝。
   永远保留了他的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国籍,在填写任何表格时,背景一栏都会附加上“毛利人”。他曾说“除非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被超级巨浪吞没,除非欧洲再次爆发世纪性瘟疫,除非洲在火星人进攻下消失,那么我会搬到洛杉矶去。”
   
Gladiator
     在他的历史上,这是一部永远不会被遗忘的影片——[角斗士],他因此登上了奥斯卡宝座。并在奥斯卡上发表了令很多人感动的演说。
    “如果你是在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孩子,你可以体会,这个梦对你来说根本就是滑稽荒诞,完全不可能实现的。可这一刻,所有的想象都那么直接地与现实连接起来了,我想对那些纯粹依靠勇气,疑惑自己优势正在失去的人们说,一切,都是可能的。” 
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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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西里美丽传说-Monica Bellucci

e_fun 发表于 2005-07-07 11:17:40

      先申明一点,性感并不等同于胸大,在很大程度上“胸大无脑”这个词放在很多女人身上都适用。女人的性感是一种态度,一种气势,一种压力,就像能漂浮在空气中的热巧克力,一不小心就能弥漫进你的口里,幼滑而贴心,霸道地占领你全部味蕾。不过就是有些女人两者兼有,曲线丰盈却毫无油腻之感,让人羡慕得很是生气,就像莫妮卡·贝鲁奇,她要做的永远不是怎么让自己更性感,而且怎样不露痕迹地走得慢点,好让别的女人能跟得上她。



身体的偶像
     “我的身体对我来说太重要了,我的脸,我的手,我的脚,我的眼睛,我要好好利用我身体的每一部分。”
      在欧洲的电影中,女星裸露并不是一件值得大肆宣扬的事,演的人泰然自若,衣服的剥落如同一挥手一微笑那样轻描淡写,而观者也司空见惯,不会面红耳赤更不会汗流浃背。可唯独莫妮卡·贝鲁奇让他们招架不住,[玛莲娜]上映时,不光意大利整个欧洲都为之惊叹。很多人都冲着里面的情色镜头而进入电影院,可看完影片,人们印象深刻却的是玛莲娜骄傲而内敛走在小镇上的镜头。因为那时的她是真正用心在运用自己每一寸身体发肤的魅力,影院中的人们都像影片中那个十三岁小男孩那样,仅仅是玛莲娜的一根吊袜带已能让他们遐想联翩。
      裸露在她眼里绝没有任何猥亵与不齿,她的坦然与大方能镇住旁观者所有的邪念。她曾经告诉德国杂志《TV Spielfilm》:“只要剧本好,而且剧情需要,需要我露我就可以露,我基本没什么尺度。”因为太明白也太热爱自己的身体,莫妮卡决不甘心只在电影中做一个传说般的梦,她需要人们更清楚地见识到她的身体所能发挥出的美丽。拍完[玛莲娜]后,她随即为著名国际杂志《GQ》拍摄了一组裸体的挂历。这组照片尺度大胆意识优雅,莫妮卡像神话中的缪斯一样诱人却不可侵犯。挂历一出,很多女明星都自惭形秽,因为人们都发现这年头敢脱的女星越来越多,可能像她这样美得咄咄逼人,一丝不挂也高贵得神圣的女星实在不多。从此她为杂志拍摄裸体照片,成为了意大利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期待的美梦。《花花公子》曾出价500万英镑希望为她拍摄裸体写真。而去年,她赶在怀孕身材没变形前,为意大利一本当地杂志拍摄了一本随书附赠的写真月历。没料到不仅在意大利,整个欧美网络都陷入疯狂抢购中。
     随着去年戛纳上的开幕亮相,莫妮卡的身影早已越过亚平宁半岛,侵入了东方人的心中,观念上的开放或者封闭,都已不能阻止她这个用身体创造出的性感传奇。
      
德古拉的新娘
    “如果每年没有这样一部引起纷争的影片,戛纳就不是戛纳了”。
     2002年因为一部影片[不可撤销],莫妮卡·贝鲁奇又一次地吸引了全世界的眼光。比起这部电影中莫妮卡长达九分钟被强暴的长镜头,[玛莲娜]中裸上半身被群殴的戏可谓温和而善良。而且其仿纪录片的拍摄手法令故事影像极为真实,当年此片在戛纳上映时,很多记者在观看到一半时就忍受不了跑出剧院呕吐。可当全欧洲为她揪心的时候,她却说:“这是我最满意的一部电影,介于[发条桔子]和[索多玛120天]之间。这是暴力与狂喜、兽性与诗性的大胆混合,是一部充满力量的电影,我是个疯狂的电影人。”
     这部影片是莫妮卡疯狂电影梦的实现,就像她的美永远带着致命的杀伤力一样,选择这部电影对她绝对不是意外。“有人担心我会不会受这个角色影响今后的发展,我才不管这些呢,我做任何事情都是因为我想做。如果是为了钱或事业的话,我不会接演[不可撤销]。拍这部影片,更多是出于我个人的原因而不是作为一个演员的职责。”
     她就是这样一个“疯狂的电影人”,好像一直对温情脉脉的影片由衷地排斥。其实我们1992年就在[惊情四百年]里见过她。那时她是一个勾魂摄魄的吸血鬼新娘,镜头非常短,而且非常不讨巧,被人恶意地成为“跑龙套的”,但她却不以为然:“我虽喜欢看美国片,但更希望能为欧洲拍些好电影,让影迷们了解欧洲片和美国片的差异。跑龙套给了我好运,回到欧洲我接拍了[非常公寓],还得到了恺撒最佳新人奖。”
     她的角色也总在边缘人物与蛇蝎美女之间游走。[狼族盟约]中的妓女,[埃及任务]中妖冶任性的王后,[骇客帝国]中索吻的神秘女人,还有那部鲜血淋淋的[受难],即使她扮演的是修女,也是电影中最叛逆的修女。而今年她更将自毁形象,在特里·吉列姆的新片[格林兄弟]中扮演吸血女王,时而华丽美艳,时而鸡皮鹤发丑陋邪恶。两个热爱黑色的人凑在了一起,这位德古拉曾经的新娘终于能名正言顺地吸食人血了。
     “我觉得我的光芒不能光在意大利,我应该让世界了解我。”如今的莫妮卡·贝鲁奇,是少数能自由游走在好莱坞与欧洲电影中的意大利演员。看看她这几年的拍片履历,她几乎是交错出现在欧美两地的影片中,在她之前人们有印象的大概只有索菲亚·罗兰一人。而她那结合了法国女人优雅,和意大利女人性感的外形,也成了好莱坞不可缺少的风景。梅尔·吉布森是渴望与她合作已久,才邀请她拍摄[受难]的。在2003年与布鲁斯·威利斯合作[太阳之泪]时,她甚至对这位硬汉的魅力不屑一顾“他对我放电根本没用。”



异类的胜利
     “我那个时候是个胖姑娘,从来没觉得自己可以当模特。而且我从佩鲁贾走到米兰的时候,受到了无数嘲笑,那些骨感的模特从来都瞧不起我,她们联合记者,给我起了个绰号,叫胖胖的企鹅。但是我从来没有放弃,当时我对自己说,我不到20岁,我是意大利的顶尖模特。”
      莫妮卡·贝鲁奇壮硕的身材让人很难相信她曾是意大利的首席女模。当时只身来到米兰的她只有1米78的身高,却有着35C-24-35的三围,在当时四个人分吃一个汉堡的欧洲模特界实在是个异类。本在佩鲁贾大学攻读法律的她因为课余赚学费,而开始接触模特一行,并因此放弃学业前往米兰签约模特公司。当时铺天盖地不利于她的流言,反而让她更加努力地练习。当著名品牌D&G长期与她合作时,当年讥笑她的那些人们才恍然大悟,这个他们眼中的胖妞可没这么简单。
      当模特事业如日中天时,另外的流言又开始了。她与球星维埃里的恋情,她丰富的私生活成了模特界的笑料。可精明如她,早已暗中学习表演课程,她有更大的野心。“[玛莲娜]是我不可能忘记的,它让我相信,除了在T台上走猫步,我还能做很多事情。”她永远比你想的要早一步,不按理出牌,不同流合污。
      去年,大腹便便的她又做了件十分不安分的事。她挺着大肚子全身赤裸为《名利场》杂志拍摄封面照片。在全国都信奉天主教的意大利,这绝对是件有?N伦理的事情,她这一举动使梵帝冈暴跳如雷。
      可这位准妈妈此举事出有因。最近意大利颁布的一项新法令规定,只有已婚夫妇才可以接受试管受精,而且明令不得使用他人捐献的精子。这一法令让她大为不满,随即她通过此方式上封面以表抗议。在杂志中,她还忿忿不平地说:“在这个国家里,如果你没有一张结婚证的话,你便无法利用科学技术使自己怀孕。”而且更说出了“我生在一个天主教国家,可我并不是天主教徒”这样的言语。不过几个月后,她仍然毫发无损地在罗马生下了自己的宝贝女儿,大家都为她祝福,至于之前发生什么,竟然没有人做任何的追问。她又一次以自己的方式获得了胜利。

美女与野兽
       “Belluccissima”在意大利文中是美丽的意思,而贝鲁奇这个姓与它同音。莫妮卡完全配得上这个美丽的姓氏,可在意大利人眼中,她那位法国丈夫樊尚·卡塞尔可就不那么好说了。
        他们与1996年拍摄[非常公寓]时相识并相恋,1999年结为夫妇。从此两人被媒体戏称为“美女与野兽”。“我从来不认为我丈夫长得像个野兽,我觉得他比你(记者)帅得多而且非常有魅力。很多女孩追求他,我陪他上街的时候,我能感受到很多女人嫉妒我。”我们应该相信这个“野兽”的魅力,因为莫妮卡为了他与订婚六年的未婚夫分手了。
        婚后的两人好像异常幸福,而且他们完全不排斥出现在同一部电影里,相反两人之后共同主演了[狼族盟约]、[不可撤销]、[秘密雇员]等几部影片,而且还在片中乐悠悠地大玩感情戏,以行动封住了那些好事者的嘴。去年秋天,他们拥有了一个六磅重的女婴,夫妇俩为女儿起了一个极赋意大利浪漫风情的名字——Deva,在意大利语里,这个名字的意思是“来自天堂的美丽”。
       “我对小孩一点都不熟悉,为了Deva我每天都在学习。看到她我总有很异样的感觉,她是我孕育出的,她是那么地小,她对我有种特别的魔力。”
       现在莫妮卡仿佛是有女万事足,连形容最近合作的导演特里·吉列姆时,也将对方比喻成“像婴儿一样有创造力”。而关于她婚变的流言好像根本妨碍不了她的生活,她曾说她的事业永远依靠爱情来平衡,其实你看她依旧光鲜靓丽活跃于银幕之上,那些蜚短流长的可信度也能猜出一二了吧。



莫妮卡·贝鲁奇主要作品:
[吸血惊情四百年] Dracula (1992))
[非常公寓] L'Appartement (1996)
[太保密码] Dobermann (1997)
[疑云密布] Under Suspicion (2000)
[玛莲娜] Malèna (2000)
[狼族盟约] Le Pacte des loups (2001)
[致命的邂逅] Franck Spadone (2000)
[不可撤消] Irréversible (2002)
[埃及艳后的任务] Astérix & Obélix: Mission Cléopatre (2002)
[骇客帝国Ⅱ:重装上阵] The Matrix Reloaded (2003)
[骇客帝国Ⅲ:革命] The Matrix Revolutions (2003)
[太阳之泪] Tears of the Sun (2003)
[辛巴达七海传奇] Sinbad: Legend of the Seven Seas (2003)
[受难] 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 (2004)
[出卖雄风] She Hate Me (2004)
[秘密雇员] Agents secrets (2004)
[格林兄弟] The Brothers Grimm (2005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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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天遗失的27个吻

e_fun 发表于 2005-07-06 15:54:54

这部电影完全打破了我对俄罗斯电影的偏见。不像小时候看的那些死而后已大无畏型的苏联战争片,有价值却让我腻味。一直讨厌歌功颂德催人上进的革命片,那是给脱不开战争阴影的老兵自慰用的,没有生在那个时代的人没必要强迫自己感同身受。

想看这个片子很久了,就为了片中那个长得像水妖一样的女孩西贝拉,和她那头让我喜欢得牙痒的金黄乱发。15岁的西贝拉四肢修长,长了一张游离而干净的脸,她是那个小镇上的一股异教旋风,整天为了她喜欢的老男人跳上窜下,勇敢而神经质地做一个夺爱者。她和我一样在夏天不喜欢穿Bra,背上的肩胛骨轮廓清晰,走起路来甩手甩脚,不过她比我多了一份不顾一切的魄力,这是最致命的。喜欢看她一双赤脚啪嗒啪嗒哪儿都敢去,翻窗户翻墙在水里乱游,周围的一切对她都不是阻碍。对不喜欢的人想骂就骂,没事在浴缸里装装死,在月光下裸裸上身,唉,我也就第二项敢试试。

“性”在影片中,成了连接每个人的工具,可导演对“性”的态度值得欣赏,既尊重又忍不住使点坏,不像[美国派]那种显而易见的恶搞,但仍然对偷情的人处以了荒诞可笑的惩罚。故事发生在一个自生自灭般的小镇,不难想象镇上的人们会互相用身体往来,可导演没让这里变成淫窝,相反她处理得轻松恬静,像夏日傍晚乘凉的人们一样自在。最讨厌自以为把性挖得深层次的导演,比如说张艺谋,偷腥偷惯了看别人都成了猥琐的,这本就是一件和抽烟吃饭一样正常的事,何必搞得生猛离奇,蹊跷得像逛古玩市场一样。

演西贝拉的女孩是1983年生的,拍这个片子时才16,7岁吧,这个小水妖现在怎样了?不过宁愿不知道,妖精修炼成人后都不再可爱了,她拍这一部片子也就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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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欢如梦

e_fun 发表于 2005-07-06 11:22:47

     ——记[花团锦簇]与[万花迎春]
  
   想象中四十年前的香港,空气中应该有着和老上海一样的湿晕,像宣纸上落下的一滴泪珠,陈旧而迷糊。但对于走过那个时代的老人们,那该是一段镶着金边带着胭脂味,馥郁芬芳的迷醉时光。弹丸之地,却每日都在产生奇迹。相信即使是当时的月亮,在他们看来也该比眼前的更大,更圆,更白。
   上世纪六十年代的邵氏,不光创造了香港电影的最辉煌时期,也创造了一段属于声光影像的社会准则。日趋庞大的经济实力,使它能拥有一批我们现在看来奢侈的好演员好导演,而为了彰显雄踞一方的财力与霸气,一系列流光溢彩的华丽歌舞片应运而生。
   邵氏的歌舞片类型很丰富,不拘一格,可文可武,亦古亦今。除去一系列以李翰祥导演为代表的古装黄梅调电影,另外能被观众津津乐道的,就要算陶秦导演所执导的文艺时装歌舞片了。文人出生的陶秦,原名秦复基,是浙江人,长相里透着老时候叫卖西洋镜老伯的热闹劲儿,身材矮小却敏于言行。涉身电影界之前已在文坛小有名气。从影之初,在华影公司走的是编剧一角。虽大学肄业却擅长翻译,有着“老克腊”特有的执拗与乐于尝新的美德。1952年,他开始兼做导演并加盟邵氏,其后离开过邵氏转投电懋,1959年重返由邵逸夫成立的邵氏兄弟。陶秦的歌舞片多以时装剧为主,这应该和他江浙人喜新,脑子活有关。相之于古装剧的浓墨重彩,他的时装剧处处透露着粉嫩扑面的可爱轻松之感。而且与同时代好莱坞歌舞片相较,他的歌舞片中,歌与舞是单独以戏中戏的形式出现的,而非以唱段作为台词,其目的完全是为了烘托情绪,或者是为了让画面更好看,对剧情的影响其实并不大。这一点可能是编剧出身导演的一种特性,总是希望能用话语先将故事讲清楚。在[花团锦簇]和[万花迎春]中,此特点非常地突出,前者是以时装公司的新装发布会带出一段歌舞,后者的歌舞则是以万花歌舞团的表演,汇报演出似的展示出来。
   在邵氏之前的时装片中,剧中人物多以本土平民形象示人,衣着朴素简单,这使它曾被竞争对手电懋讥笑财力有限。到了六十年代,随着彩色胶片的广泛运用,加上一大批电影人都是从上海南下香港的,邵氏的时装电影开始显出了真正的时尚感。这种时尚一方面体现在昂贵美丽的戏服和布景上。两部影片的故事都讨好地选择了与时装业有关的主题,[花团锦簇]中的男主角史马哥是个时装设计师,[万花迎春]中的梅小姐经营的是时装公司。这样安排,一方面可以有理由地不停变换戏服,一方面也迎合了年轻人一贯求变猎奇的心理。再加上主角一水儿的美女,所以两部影片的画面都来得非常之养眼,色彩丰富不说,各式服装颇有当时风靡全球的肯尼迪夫人杰奎琳的风范。舞台布置上,出现了一些前卫而灵活的设计,诸如将硕大地球仪这般超现实的物体架上舞台,相信这在当时应是不多见的。再者,影片还是伊斯曼七彩阔银幕的大制作,所以对当时的观众来说,光是看这份稀奇和剧中的靓人靓景,已能值回票价了。而时尚的另一方面体现在,此时邵氏的电影人,已开始用电影传达一种新的社会生活理念。[花团锦簇]与[万花迎春]的故事均以女性为主,男性为辅。一向可爱的林黛,在[花团锦簇]中戴上大眼镜,饰演了一个责任感很强的女医生;至于本就气质偏冷的乐蒂,在[万花迎春]中更是变身成为了大公司董事长,身价上亿,不苟言笑。她们各自饰演的女性,在事业上都能独挡一面,生活中也勇敢追求理想的爱情,不痛说革命家史也不媚俗,鲜活自然贴近人心。受到伤害的叶医生,会主动提出与丈夫离婚;而梅小姐曾说,“每天我都在做我不喜欢的事,握手点头,就像个机器像个傀儡。我不要这样的生活。”离开那个时代,这些行为这些话,似乎更像当今社会女性的所作所为。邵氏的电影从观念上改变了很多女性的思维方式。它那些宣扬女性应该寻找自由而有创意生活的电影,不知是否能成为今日香港多产女强人的原因。
   两部影片粗看看,不难感受到陶秦导演对两位美优伶的溢美之情。仔细想想,更能发现许多体现导演良苦用心的细节。在人物设计上,林黛的台词与动作,往往被设计得娇嗔可人,表情夸张,笑容灿烂,符合她认真单纯孩子气十足的个性。乐蒂的台词则是从开始的言简意赅转化为柔和俏皮,不过绝没有林黛惯用的嘟嘴,也不会撒娇,适合她冷若冰霜却一笑倾城的风姿。在歌舞表现上,两部影片结尾处,均有一段歌舞大汇演。[花团锦簇]中林黛扮演的叶医生,在影片最后化身为时装模特,换装无数,美轮美奂,举手投足间如梦露般性感又憨态可掬。而且林黛一向凭声如莺燕出彩,与她多次过合作的陶秦自然不会避重就轻,所以该片中的歌舞场景,大多以歌为主,舞美设计有艳若芙蓉贵如牡丹之感。[万花迎春]则不同。乐蒂饰演的梅小姐,一颦一笑清新脱俗,幽然高傲。她在万花歌舞团的舞台剧中,主演了一出生世凄凉的卖花姑娘变成天使的故事。这客观上很符合乐蒂本人长久以来的悲情色彩,舞美的基调也弃华丽而多娴静。这部戏以舞蹈为主,形式上也纳入了那时刚传入香港的现代舞,为此乐蒂曾苦苦练习几个月。陶秦的细腻,其实从那首传唱已久的《忘不了》已可见一斑,这两部影片他更胜在细致准确地分析了两位演员的个性与特色,并用最贴切的方式向观众展现了她们的美。从这种小地方就不难理解,为何林黛四获亚洲影后,其中有两部影片是陶秦导演的。
   [花团锦簇]与[万花迎春]分别拍摄于1963年和1964年。同时期在好莱坞出产的歌舞片,著名的有奥黛莉·赫本的[窈窕淑女]。排除各种文化背景的差异,单就视觉、听觉与演员表现上来看,两者间的差距实在不是太大。而且乐蒂像极了天使般的赫本,有着那个阶段女星难得的脱俗高贵。两部影片均不是两位女星最出色的歌舞电影,有[千娇百媚]和[不了情]的珠玉在前,[花团锦簇]中的林黛轻松得一如玩票。而素有“古典美人”之称的乐蒂则是依靠[梁山伯与祝英台]这类黄梅调电影出名的。不过两部影片贵在格调统一,又是同一个导演兼编剧,男主角也同为当红小生陈厚,所以将其类比也是合情合理的。
   越热闹的影片好像越像一场不真实的幻梦,那些旧时的欢颜,依托于银幕将会永远鲜活,这可也提醒了我们一切的不可再生。与影片中歌舞升平的大团圆欢喜结局相比,戏外的三位主角林黛、乐蒂、陈厚却有着戏剧般多罹的人生。如果两位绝代的佳人没有自杀,那现在她们也该办七十岁的寿筵了。可四十年后的我们,注定无法看到她们银鬓如霜的慈祥模样。乐蒂与陈厚这对曾经的天造夫妻,也无法像影片中的角色那样携手一生,只留下膝下一子,突兀无助地变作孤儿。两部影片公映后的六年间,三人相继离开人世。隔着四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,原来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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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爱你,再见

e_fun 发表于 2005-07-06 10:52:58

[往日情怀]   出品:美国   年代:1973    导演:悉尼·波拉克     文/舞亦
      回忆里逝去的日子总氤氲着一丝温热的薄雾,透着柔和的光,散发出若隐若现的甘草香,就像故事一开始那座仿佛完全融化在浓情光影中的纽约大桥,和那首永远能敲打心头的老歌《The Way We Were》,是躲在回忆角落中那破碎却闪着柔光的微笑,无奈却永存温情。
      1937年的美国处在政治的尴尬局面里,冷眼旁观的态度激起了不少热血青年的抗议,凯蒂是其中的领军人。女人一旦和政治挂钩就意味着毫无情趣可言,所以凯蒂给人的印象总是那么雷厉风行,还有点愤世嫉俗,而芭芭拉·史翠珊饰演的这个角色也没为她带来太多的姿色。因为对政治话题的偏见,影片一开始并没能太吸引我的注意。可当画面定格在凯蒂重遇哈伯后那顿时柔和下来的眼神,上扬却温暖的嘴角,我的心似乎也被她拨动了。
      爱情在还没有确定,互相揣测试探时是最美好的,就像一个慢慢被挖掘的宝藏,永远有让你想象不到的惊喜。在那个政治与自由混淆纠缠的学生时代,两人的生活各有各的春风得意。当高大帅气的哈伯在各项体育运动中挥洒着汗水吸引女孩的时候,凯蒂往往忙于印刷各种政治传单。本不该产生交集的两个人,因为各自的锋芒毕露开始互相关注。在一次学校舞会上,哈伯邀请凯蒂共舞,那短暂的五分钟里既无交谈也没有亲吻,却为彼此的人生埋下了注定发生的爱情。此时的画面,散发着柑橘般的柔和暖光,软软酥酥地带你游走在凯蒂的回忆中,跟着她沉醉跟着她甜蜜。而罗伯特·雷德福饰演的哈伯那无以伦比的面庞,柔软膨松的金发,让我领会到童话中的“白马王子”的真正含义,舞会中的他有着目眩神迷的魔力,他的完美令人心潮澎湃。
      “世界真小,不是吗?”舞步带着我们回到毕业后,凯蒂重遇哈伯的那个酒会上。望着昏昏欲睡的哈伯,她不禁伸手拢了一下他耷在前额的头发,爱意漫溢。这个睡意朦胧却依然光彩照人的大男孩竟然意外回到了她的视线里,凯蒂忐忑却甜蜜地笑了。在把酒醉的哈伯扶回自己家后,凯蒂脱去了自己的衣服躺在了暗恋许久的男人身边,这个醉酒的男人此时已人事不知,但她清楚地知道,这么多年后,留在心底的一直是他。
      哈伯几乎忘了两人间曾经那段若有若无的情愫,第二天清晨酒醒后的他,面对正为自己熨衣服的凯蒂,显得有点惊慌失措,他弄不懂这个女孩为什么要为自己做这些。他穿上衣服逃似地跑开了,在楼梯上他礼节性地说了句“不好意思打扰了”,凯蒂却若有所失地说“没关系,我喜欢听打鼾的声音。”这句话好像唤起了哈伯沉睡的记忆,他开始想起了凯蒂究竟是谁。几天后凯蒂接听了一个令她兴奋不已的消息,哈伯没地方住,他希望能在凯蒂家借住几天。
       曾经很疑惑作为著名歌手的芭芭拉·史翠珊怎么可能在电影界也取得这么大的成就,可当我看到凯蒂战战兢兢用极快的语速告诉哈伯,为了迎接他的到来所作的准备时,却深深折服于她的魅力。她的表情可爱得让人没办法不留下来吃这顿饭,就像剧中的哈伯,一言不发地直盯着这个有点傻气的女孩,最后终于冒出一句“那馅饼你决定怎么做。”那一刻的哈伯应该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个女孩,这个热爱总统罗斯福的女孩对他的爱也是那么地认真而纯粹。
       有爱滋养的日子,走路都是带着风的,在哈伯与凯蒂的亲吻中,画面闪过了他们之后的快乐时光,海边漫步、林荫小路上的嬉戏,幸福好像浸满了他们每一个细胞。可这一切在凯蒂与哈伯的朋友两次聚会后几乎被完全摧毁。哈伯依然和大学时的那帮朋友混在一起,他们依然遵从并享受于现实给予的一切,依然嘲笑凯蒂这一类热衷政治的梦想主义者。第二次的聚会里,凯蒂受不了他们取笑罗斯福的逝世,愤然出言反驳,不想却激怒了哈伯。在一番争吵后,哈伯说出了两人一直清楚的事——“我们可能根本就不适合!”
       哈伯并不是一个恶俗的人,他成功实现了自己的理想——做一个编剧,但政治让他厌倦,他需要无惊无险的生活,就像多年前他在大学里那篇文章里写的一样“我们都需要改变的理由,可真等到改变时,不是来得太迟,就是我们已变得太懒。”他的生活经不起凯蒂这么激进地刺激,他爱她却不愿为爱救济。
       政治让凯蒂固执得强悍,爱情却让她能放下任何面子与计较。她哭泣着打电话给哈伯说:“我明白我自己,我不太精明,又没什么钱。我真心的朋友也不多,算下来就你这么一个。你说我们不合适,真的让我很难过,我睡不着你能来陪陪我吗?” 我震惊于凯蒂的勇气,因为这是我永远无法说出的话,坚强如她竟可以为了爱如此谦卑,原来爱也是一种可以坦然坚持并争取的理想。哈伯来了,一夜的长谈让他们愿意忘却各自的不同,只为了爱而在一起。
       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,凯蒂与哈伯很幸福,凯蒂甚至快做妈妈了。可人类的爱情永远不可能如此纯粹,相爱的甜蜜会变淡,生活的摩擦却会在时间中火星四溅。这时“理想”会适时而出,因为在选择不爱的理由中,它是最冠冕堂皇的一个。它的出现让爱情无语,让爱情宁愿躲到回忆的深谷里徘徊。其实凯蒂一直的努力只是在让时间走得慢些,但分手终究会来,就像他们从来就不同的爱好——体育和政治。
       几年过去了,纽约还是没有什么变化,战争的阴云没有完全消散,但人们依然是各忙各的。凯蒂在街头重逢哈伯。哈伯成为了电视剧编剧,有一个不太说话的漂亮妻子,而凯蒂剪了短发,正在街头宣传禁止原子弹。“你从来都没有放弃”哈伯的感慨发自内心,凯蒂用手拢了一下哈伯的头发——就像过去那样,这些年来凯蒂嫁给了另一个人,却依然抚养着她与哈伯的女儿。“你应该去看看你的女儿,她漂亮极了,你一定能以她为荣”,“我不能,不能去看她,你知道的”哈伯难过地抱住了她。在如水的时光中,他们只能默默地漂流,任一切在自己身后随波摇荡,而不敢回头,因为深知那轻轻的一瞥,好不容易得到的现世安稳又会烟消云散。
      哈伯因为无法忍受凯蒂对政治的热衷,而离开了她,虽然他的眼神中有着万般的不舍。嫁给他人的凯蒂,把爱灌注到了女儿的身上,那是他们爱情的延续。记忆里的所有微笑与泪水的片断都被小心地收了起来,惟一留下的是对岁月的感激,就像那又一次响起的《The Way We Were》,因为一切都回不去了,也因为一切始终都没有真正被改变。爱存在的形式有很多种,或许其中之一就是离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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